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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相信未來會有很多碎碎念的文章出現。
不懂,不懂!為什麼大家那麼熱愛工作?難道都不會想快點回到家人的懷抱嗎?怎麼老是利用我們歸心似箭的時候才要開會討論事情?我真的越來越覺得應該要有法令強制大家「要準時下班,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在公司加班」,不錯吧?
我的一天只有24小時,扣掉睡覺時間8小時(我真的很需要足夠的睡眠),貢獻了12個小時從出門上班到進門回到家,只剩4小時。
我是拿多少錢?為什麼要花那麼心力及時間在與報酬不成等比的工作上?
我都一直在幻想,讓我中個頭獎吧!我就可以擺脫這惱人的上班生活,在家好好享受親子時間了!
其實,我最希望的就是家人支持我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做的各項決定,這樣才不會因為太晚回家而產生罪惡感,這並不是我願意的啊!
人哪~總是不滿足。在那麼多人失業的情況下,保有一份工作真的要很慶幸了,別再不滿足了,看看自己,想想別人~